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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供配电有哪些安全要求

发布:admin 时间:2023-12-12

矿山供电有以下基本要求:

  (1)可靠供电:主要排水、通风、升降设备等矿山企业的重要负荷,一旦供电中断,可能会发生矿山淹没、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甚至罐头坠落

其他事故。采矿、运输、压力、照明等中断供电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根据不同的供电可靠性要求,矿山电力为负

荷分为以下三级:

  1.1一级负荷。矿井主排水泵等突然中断供电会造成人员生命危险、重要设备损坏报废、重大经济损失的,属于一级负荷,

矿井主通风机和垂直载人电梯有爆炸危险。一级负荷应采用两种独立的电源,即双回路电源,以确保电源的连续性。

  1.2二次负荷。二次负荷,如地下和地面生产系统的主要设备,会因突然停电而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二次负荷的供电线路

一般应设置一回路专用线路,有条件的可采用两回路线路。

  1.3三级负荷。机修厂、生活福利设施等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一般来说,单回路供电线路用于供电。

  (2)供电安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规定供电,以满足矿山生产的特殊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3)电源质量:电源质量主要是测量电源的电压和频率是否在额定值和允许偏差范围内,因为电气设备确实在额定值下进行性能测试。电源

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5%,电压偏移增大,电气设备性能恶化,严重时会造成设备损坏。

(4)供电经济:考虑到减少供电设施和设备的建设投资,减少供电系统中的电能损失和维护成本,以实现供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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